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济南南郊医院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须知
一、出生证明的的重要性
《 出生医学证明 》是依据 《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,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状态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、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。
二、出生证明的的作用
1、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,健康及自然状况。
2、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。
3、作为新生儿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医学依据 。
4、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、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医学依据。
5、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。
6、作为以《 出生医学证明 》为有效证明的其他事项提供依据(如:取得社会保障、入托入学、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等)。
三、办理证明的要求及注意事项
1、线上、线下同步办理。具体线上办理流程(特殊情况不能办理除外),见操作手册。
2、办理时间:非法定节假日,每周二集中线下办理,其他时间需电话预约。
3、为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,尽量请父亲或母亲前来办理。
需必带资料:
(1)新生儿母亲办理,只需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(2)其他人员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,除需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,必须携带由母亲签字并加盖手印有效的指定模板授权委托书(出院时发放)。
重要提醒:
1、身份证需通过读卡机,如无新版二代身份证或证件过期、无磁者请到公安机关尽快办理,否则无法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2、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父亲前来办理时也需携带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授权委托书,必须由母亲签字且加盖手印,否则不予办理。
4、新生儿姓氏只能随父或随母,不得选用第三姓,名字中不得使用繁体字、异体字、自造字、字母、符号、数字等。
5、新生儿出生原则上一个月内申领出生证明。如超过一年时间,首次申领需提交产妇病历、住院费用结算凭证、逾期说明等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,必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。